培育壮大“大连农品”城市品牌
来源:    时间:2021-08-25    作者:

  为做好“大连农品”城市品牌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大连农品”城市品牌带动乡村产业创新发展的作用,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大连农品”城市品牌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结合我市乡村产业的现状及发展需求,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将不断培育和壮大“大连农品”城市品牌。

  办法指出,“大连农品”品牌是指大连农产品及食品行业统一的、全域性的城市品牌;品牌的性质是城市区域公共品牌。“大连农品”品牌是大连优质农产品及食品产品的代表,是大连农产品及食品行业对外展示的金名片。“大连农品”品牌包括大连农产品公共区域品牌和大连地理标志品牌,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其他农产品及农产品加工的产品品牌。其中,区域品牌和地标品牌是属于单品类的城市公共品牌,“大连农品”品牌是属于全品类、全域性的城市公共品牌。“大连农品”品牌产品范围限定是预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类产品,不包括散装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类产品。

  办法明确,由市农业农村局主导成立“大连农品”品牌管理工作专班,对“大连农品”品牌实行统一领导。品牌专班将委托社团组织作为主要发起单位,联合各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主体、各龙头企业和相关科研院所共同发起成立“大连农品”品牌联盟,同时制订联盟章程,共同发展“大连农品”的城市品牌。同时,“大连农品”品牌将依托相关科研院所,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大连农品”品牌进行科学管理,包括建立健全我市主要农产品及食品品类的团体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大连农品”品牌产品质量在线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我市主要农产品及食品产业数据库等,还将为“大连农品”品牌建立统一的注册商标、专用标识和官方网站。

  


http://agri.dl.gov.cn/info/1060/24768.htm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