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管理,制定出台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生产企业设置规划》和《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标准》,要求相关生产企业符合生物安全三级防护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科技部印发了《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5年)》,统筹规划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布局,积极支持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和兽用疫苗研发生产。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持续完善部门规章制度、严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不断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充分发挥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在动物疫病防控中重要技术支撑作用。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