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以来,我局积极配合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一是建立市级支持农业农村项目库。为落实“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要求,苏州每年建立市级支持乡村振兴用地项目库。2020年项目库仅包含市辖区范围内项目,共22个项目进入项目库,落实用地指标184.4亩;2021年项目库扩展到全市范围,共47个项目进入项目库,包含农业生产设施配套、农产品加工基地、农产品物流仓储基地、农产品销售平台、共享农庄、特色田园乡村等类别,落实用地指标285.45亩。二是配合统计农村村民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由于规划调整、过去政策冻结、村庄归并迁建等原因,苏州市近年来的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需求较大。为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021年市资规局统计,苏州市存在农村建房需求的农户约有5.3万人、1.3万户,用地合计5612亩。三是配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市资规局牵头管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定入市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要求入市土地范围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张家港市已有3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签约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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