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宣传贯彻,扎实掌握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相关建设要求、实验基本操作、生物安全管理等业务知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7月15日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贯暨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班,参加本次培训班的有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屠宰/养殖企业非洲猪瘟实验室、动物病原微生物备案企业实验室等负责人、技术人员等近40人。
本次培训班邀请到了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王相子副科长、高级兽医师,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兽医研究所华利忠博士、副研究员,两位老师分别就“《生物安全法》与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管理及检测操作指南”作专题授课。
通过一天的培训,参培人员进一步深入理解、掌握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涉及的条款内容以及实验室相关管理和技术操作要点,对我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规范建设、能力水平提升、生物安全防护等方面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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