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明确8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内容包含渔船渔港安全隐患自查自检自纠、异地交叉排查和问题集中整治。聚焦“拖网、张网、刺网”三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集中攻坚,扎实深入排查治理渔业重大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组成8个交叉排查工作组,对沿海各省和内陆重点渔业省份开展交叉排查。排查重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渔船适航状态,主要包括渔船标识、渔船证书、消防救生设施、通导设备安装使用、号灯号型显示、防台防汛防火及防污染等设备配备情况。二是船员适任情况,主要包括职务船员配备和普通船员持证情况。三是渔港安全情况,主要包括渔港管理、渔港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消防救生及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和应急值守情况。四是行业安全监管情况,主要包括各级渔业安全监管部门安全执法、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责任落实及宣传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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