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21-08-18    作者:
2021年7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信阳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
我市《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六项。一是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县、区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2021年力争完成全市10%以上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2025年实现全市村庄规划全覆盖。二是做好用地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优先利用村内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和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带和地质条件不稳定区域。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三是明确审批管理机构。乡、镇政府明确相关机构,统一设置审批窗口,正常受理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审批申请并实行全程管理。四是做好风貌管控和质量安全管理。引导村民按照设计图册建设住房,要求乡镇政府明确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对村民自建住房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管。五是建立完善监管机制。乡镇政府建立综合执法队伍,负责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用地、未批先建、违规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村级组织要至少设立1名协管员,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上报各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县、区要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指导乡镇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对需联合执法事项可县乡联合执法。六是落实保障措施。县、区要成立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市级指导、县区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机制。各县区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明确本行政区域宅基地面积标准,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制度,同时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市政府蔡松涛代市长在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上,对做好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蔡市长强调一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宅基地和村民自建建房管理工作当作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来抓,确保管理规范;二要推动工作落实。我们按照省里要求制定我们市的实施方案,要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并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地宣传引导,让群众知晓、遵守,同时还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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