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聘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    时间:2021-08-18    作者:

  因工作需要,现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及《福州市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及下属11家事业单位(除市农科所、市菜科所)就2021-2022年度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发布采购公告,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及下属11家事业单位(除市农科所、市菜科所)2021-2022年度聘请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资格要求:

  (一)拟聘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15年以上(截至2021年7月止),在福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3、律师事务所近5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近5年内未被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

  5、拥有福州市法律顾问智库成员;

  6、近5年有担任过5家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二)提供服务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组建不少于3人的法律服务团队;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精通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

  3、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人以上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未受过刑事处罚;

  5、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

  6、近5年内未被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

  四、项目内容

  (一)为重大事项、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

  (二)参与项目谈判,承担合同等材料的审查工作,拟定有关法律文书。

  (三)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审查、论证建议,协助聘用单位有关处室,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四)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五)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供专题法律培训。

  (七)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八)对年度顾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向聘用单位提供风险防控法律意见。

  五、报价要求

  项目限价不超过6万元(含税)(合同期内,免除首件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服务费)。

  六、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须全部逐页加盖报价单位公

  章:

  (一)报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项目报价单;

  (三)律师事务所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近五年与至少两家行政事业单位签订过的法律顾问合同复印件;

  (四)法律服务团队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法律顾问智库成员名单复印件;

  (六)报价人无重大违法惩戒记录及符合投标信用要求的声明函。

  报价文件资料密封装袋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为2021年8月3日9:00至8月5日17:30点(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递交时间内将报价文件一份送达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723室,逾期递交者,不予受理。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一)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本次采购以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总金额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三)本次采购结果将在报价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成交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

  九、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叶圣

  联系电话:0591-83337597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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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j.fuzhou.gov.cn/zz/xxgk/tzgg/202108/t20210803_41546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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