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保基本 大病保险来兜底 “医有所保”增添百姓幸福砝码
来源:    时间:2021-08-18    作者:

  

  

  

  

  

  一支价格高达70万元的治疗罕见病的特效药,让一家人从不敢想,变成现在能“用得起”,芜湖一位患者的经历可谓“医有所保”最真实的写照。

  这名患者被确诊为脊髓性肌肉萎缩,又被称为儿童版“渐冻人症”。世界上唯一用于治疗此病的靶向药就是诺西那生钠注射液,药价加治疗总费用需要70余万元。而其中,基本医保保底报销3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8.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封顶救助4万元,在医保的层层保障下,该患者个人花费8万元左右,总体补偿比例接近90%。“这一案例让大家清晰地感受到,医保的保障作用正在快速提升,保障机制也在快速地完善。”市医保相关工作人员感慨道。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2019年7月1日起,我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为切实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梯次减负功能,实现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我市从实际出发,坚持三原则,打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有序高效运行格局。

  为提升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效率,2021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市医保局统一公开招标,确定商保承办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明确规定商保承办机构医疗费用初审、医药机构巡查、异地就医稽核等职责,从资金筹集到待遇兑付真正实现了市级统筹,大大提升了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效能。

  虽然我市大病保险基金由商保机构承办,但并不意味着参保患者需前往商保经办窗口二次报销。为简化参保患者办事流程,切实便民利民,参保患者大病保险报销待遇由定点医药机构先行垫付,定期通过经办机构与商保机构进行结算,参保患者持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可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未持卡直接结算的前往经办窗口也可进行一单式报销,避免参保患者来回奔波。

  随着临床药品研发能力的不断提升,大量治疗各种重特大疾病的新药问世,但价格也让普通老百姓可望而不可即。为切实增强大病保障功能,我市对于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丙类费用,将其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而前面提到的诺西那生钠注射液,正是这样一个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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