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农牧发〔2021〕223号签发人:王立恒
关于转发自治区农牧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执业兽医注册等2项行政许可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库伦旗、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农牧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执业兽医注册等2项行政许可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21〕193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农业农村部取消了执业兽医注册,改为备案;取消了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及其***、胚胎、种蛋检疫审批。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按时完成已注册执业兽医的备案工作,并将备案情况报送市局,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及其***、胚胎、种蛋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石芸联系电话:8415106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执业兽医注册等2项行政许可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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