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四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拟奖励绿色食品名单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1-08-17    作者: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标准化基地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第四批获证拟奖励绿色食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4日起,共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8月11日前向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书面反映。

  联系人:玛依拉?赛吾尔丁    电话:0991-5583329

  附件: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拟奖励绿色食品名单(第四批)

   

   

   

  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1年8月4日

附件: 2021年第四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拟奖励绿色食品名单-定稿.xlsx   
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108/cc68c61a30684d11ac53fb8fe57a5d9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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