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四川省水稻品种试验田间考察及生产试验实收测产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8-17    作者:

  川农业种站函〔2021〕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考察鉴评2021年我省水稻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田间表现,检查各承试单位的试验执行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省品审会水稻专委会委员、有关专家,对我省水稻品种试验进行分组分片全覆盖田间考察以及生产试验品种进行现场实收测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考察组根据考察片区水稻的生育进程自行安排考察时间,并通知各承试单位。

  二、考察内容

  检查各承试单位承担我省水稻品种试验质量(含长江上游国家联合体试验);考察鉴评参试品种田间表现。

  三、考察人员分组及考察地区

  考察人员分组及考察地区详见附件1,每组排在第一位的委员为本组组长负责本组的考察工作。考察地区的承试单位及承担组别详见附件2。

  四、相关要求

  请各承试单位按照附件2中所罗列的试验类型及组别,安排好考察现场,要求田间挂好标牌(实名的组别需挂品种实名标牌),并将试验设计、品种田间排列、田间调查记载及试验品种存在的问题等情况打印成书面材料印发给考察代表;请有关单位协助做好食宿等工作。

  五、实收测产

  生产试验品种成熟后,原则上由田间考察专家组负责本考察片区内生产试验的现场实收测产。生产试验实收测产点见附件2。

  六、结果报送

  田间考察和实收测产结束后,应及时将专家签名的田间考察考评表、实收测产结果、本组考察小结电子表及图片资料报四川省种子站,以便汇总形成考察报告及考评意见。

  七、其他事项

  附件2以外的其他单位承担的品种试验组别,我站将另行安排监督检查。   

  附件:1.2021年四川省水稻品种试验考察人员分组表

     2.2021年四川省水稻品种试验承试单位及承担组别

  四川省种子站

  2021年7月19日

  川农业种站函〔2021〕29号 附件1-2


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1/7/26/4bc95e09dd614b1896bb338d1b7f68d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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