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农村信息化能力监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8-17    作者:

  鲁农函字〔2021〕23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能力监测试点的函》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农业农村信息化能力监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6日?????

  

  山东省农业农村信息化能力监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相关部署安排,为探索建立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监测统计制度,科学制定国家数字乡村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能力监测试点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监测内容

  重点对农业生产信息化和数字乡村指标进行试点监测。

  (一)农业生产信息化。是对特定区域内大田种植、设施栽培、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等行业信息化应用水平的综合评价。具体包括以下指标:大田种植中农机信息化作业、水肥药精准控制、“四情监测”等信息化应用覆盖面积;设施栽培业中环境信息化监测、环境信息化控制、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等信息化应用覆盖面积;畜禽养殖业中养殖场环境信息化监测、养殖场环境信息化控制、自动化饲喂、疫病信息化等信息化应用覆盖面积;水产养殖业中信息化增氧、自动化投喂、疫病信息化防控等信息化应用覆盖面积。

  (二)数字乡村指标。是为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评估,衡量特定区域内数字乡村发展环境和农产品经营、乡村治理、涉农信息服务等方面信息化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具体指标包括:财政投入、社会资本投入、管理服务机构等情况和支撑基础;网络零售情况和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水平;农村“互联网+监督”、农村“雪亮工程”、“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信息化应用水平;农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情况。

  二、监测范围

  监测试点工作覆盖全省各涉农县(市、区),即全省涉农县(市、区)全覆盖。

  三、监测方式

  监测试点工作使用全国统一的电子直报系统进行数据填报,登录农业农村信息化能力监测数据采集填报系统(http://szpj.agri.cn)上传数据。基础数据的获取方式为全面统计或重点调查,具体方式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各县(市、区)对本地数据真实性负责,各市对全市汇总数据负责审核把关。 

  四、职责分工

  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农业农村信息化能力监测试点工作,分管信息化的负责同志要牵头挂帅、统揽全局。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信息化工作专职科室要承担统筹管理责任,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市级联络员,统筹协调各县及相关科室单位,共同做好本市监测试点工作。同时,监测试点工作是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工作”的升级版,各市要注重保持工作的连贯性和延续性,由承接原信息中心职能的单位,继续承担监测试点各项具体工作,包括数据的采集、审核、填报、核算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信息化能力监测试点工作是一项立足大局、谋划长远的开创性工作,将显著改善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现状,实现更精准、更高效的信息化管理服务。同时,监测数据也是开展省际评比的关键参考依据,直接关系到我省排名位次。各市务必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数据采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做到既准确又全面,为下一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监测统计奠定坚实基础。

  (二)精心部署。各市要精心组织部署监测试点工作。一是根据本市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为县级开展工作提供科学指导与规范;二是配备精干力量,尽快组织建立市、县工作队伍,按要求参加视频培训;三是加强业务指导,边摸索、边总结、边提升,为基层做好保障服务;四是坚持高点定位,把监测数据采集工作做实做细,务求全面准确。不得以数据难获取为由漏采少算,要把多年来我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成就与各级艰苦奋斗取得的成果反映到监测数据上来。

  (三)保证时效。本次监测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务必严卡重要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整体时效性。请于8月9日前,提报监测试点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联系人和实施单位联系人;8月11日前,配合部省完成监测试点工作视频培训筹备工作,并于12日按时参加视频培训;9月5日前,组织各县(市、区)完成数据填报,并审核提交省厅。

  联系人:

  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数字农业部 王统敏 0531-67866310 pm@shandong.cn

  厅市场与信息化 郑纪超 0531-67866123


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108/t20210806_3691834.html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三农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网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