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8-17    作者:

  鲁农政改字〔2021〕1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我省《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在我省的具体化,是我省新形势下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法律保障。各地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依法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等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加快推进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服务格局,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制化水平。要紧密结合实际,根据《实施办法》要求细化配套措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政策体系。要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队伍建设,特别要保障县(市、区)、乡镇基层工作力量,确保队伍不散、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化解承包经营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

  要强化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土地承包管理方面的主要矛盾,切实解决好随意调整承包地、侵害妇女承包权益等突出问题,不折不扣地将承包期内不得调整承包地等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要加快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进度,尽快取得一批试点成果。其他有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村(组)的地区要按照中央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稳妥做好延包工作。积极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各地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实施办法》规定,抓紧研究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强化土地流转风险防控。

  四、加强普法培训

  要充分采用现代传播方式和平台,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我省《实施办法》,让土地承包经营相关法规和政策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农村基层组织以及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依法参与土地承包经营的意识。要积极组织研讨交流、专题培训,强化对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人员,特别是村组干部的教育培训,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形成依法依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良好氛围。

  五、维护农民权益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贯彻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依法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好、维护好。要紧盯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好土地承包登记信息不准确、权证发放不到位、违法收回承包地、强迫流转承包地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努力化解土地承包信访问题,及时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以人民满意践行初心使命。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13日?????


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108/t20210816_3699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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