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8-17    作者:

  鲁农函字〔2021〕210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关于遴选推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的通知》(农产综函〔2021〕37号)要求,为发掘鲜活经验、展现创业风采,营造“激情创业创新、梦圆乡村振兴”氛围,激励和引导更多返乡入乡在乡人员创业创新,现就做好我省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介条件

  以返乡创业农民工、入乡创业人才和在乡创业能人为主,且本人及创办项目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国敬业、诚信经营,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

  2.在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等方面作用显著,特别是在创办企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中贡献突出。

  3.未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4.在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农村电商等领域,开办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创办人或主要负责人。

  5.创办的项目在组织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有突破,在融合模式、联结机制、营销方式、益农信息服务等方面有重大创新,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带动就业能力强。

  6.创办的项目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等方面有突破,在农业中融入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

  7.持有发明专利,获得地市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奖励,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并获得“三品一标”认证,地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获奖者,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办人或主要负责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符合上述条件2项以上者可优先推荐。

  二、推介程序

  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遴选推介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申报推荐方式开展,每市推荐1人。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自愿填写《第五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提供电子版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和彩色工作照3C4张,要求为JGP格式且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1M,连同证明材料逐级报送至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准。

  (二)市级推荐。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规范程序,遴选、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第五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件2),报送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推荐。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认识,通过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审核,切实择优推荐带动能力强、经验做法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

  (二)按时申报。8月10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及相关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纸质版2份邮寄至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电子版(包括申报表、推荐表的盖章PDF版和推荐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高洁

  电    话:0531-67866162

  邮    箱:sdcyh@shandong.cn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408室

  附件:1.第五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申报表

  ??????2.第五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推荐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1日????


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107/t20210722_3678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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