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财物处理公告
来源:    时间:2021-07-22    作者:

  2021年7月3日,我支队在小桂海域依法查扣1艘非法捕捞的涉渔“三无”船舶。因在查处过程中当事人逃逸,我支队经多方查找无果,该船法定所有人无法确认。现根据《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请上述船舶的法定所有权人持有效证件到广东省渔政总队惠州支队接受调查处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联系电话:0752-2394673,联系人:潘先生),逾期,本支队将按有关法规以无主财物处理。

  附件:涉案船舶照片

  

  

  广东省渔政总队惠州支队

  2021年7月12日

  

  

  附件:

  

  图文说明:2021年7月3日查获法定船舶所有人无法确认的涉渔“三无”船舶2艘,查获地点:小桂海域,船体材质:玻璃钢。

  


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wgk/glgk/content/post_4342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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