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各地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郑州市制定了《郑州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在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内选择15大类44个小类171个品目机具列入我市补贴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普惠制,首先保证购机者在购置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应补尽补。可使用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在基础补贴额的基础上进行基础补贴额二分之一的累加补贴。
我市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能够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让财政支农惠农好政策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农业生产购机需求,有效支撑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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