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发展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农办机〔2021〕5号 )文件精神,经专家评审、专题会议审定、公示征求意见等,形成了《2021―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以下简称《一览表》,现予以正式印发。其中未包含的其他机具品目,另行发布。
《一览表》确定的补贴范围为14个大类,35个小类,98个品目,479个分档。继续实行“定额+限比”的补贴额确定方式,限定比例为35%。各地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做到信息公开,努力做到家喻户晓,积极推进便民服务措施,为购机者申请补贴提供便利。
附件:2021-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2021-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公告
贴额一览表(第一批)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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