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黑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渔业官方兽医确认工作的通知》(黑农厅函〔2021〕658号)要求,经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并公示,省农业农村厅现公布我省2021年渔业官方兽医调整名单,新增渔业官方兽医117人,因退休、调离等原因注销渔业官方兽医11人,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2)。请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已确认资格的渔业官方兽医抓紧进行任命,全力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1.2021年黑龙江省新增确认渔业官方兽医资格人员汇总表
2.2021年黑龙江省取消渔业官方兽医资格人员汇总表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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