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牧机发〔2020〕407号
各盟市农牧局、有关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内外农机市场农机具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和2020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以及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并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要求,自治区农牧厅决定对我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部分农机具补贴额进行适度调减。2020年12月14日(含12月14日)前购置的农机具(以发票日期为准)按原补贴额补贴,2020年12月14日后购买的农机具按新的补贴额执行。新补贴额一览表另发。请各盟市农牧局及时通知所属旗县(区)农牧局,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抓好稳定和衔接工作。我区新补贴额一览表确定后重启辅助管理系统超额申请功能,请有关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根据新补贴额的变化,做好市场调研预判和生产销售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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