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预算信息公开
一、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全市种植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承办授权范围内的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和市间调运检疫手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拟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和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的职责。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2、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地、宜农滩涂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全市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3、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4、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5、研究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拟定全市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引进外资扶贫项目并组织实施。
16、承担农机的行政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政策和农机管理制度;研究拟定农机化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农机化发展方向和结构的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对农机化工程项目进行立项、考察、审批。
17、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行动。立足资源禀赋,深挖一产发展潜力,按照全要素融合、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全域化布局思路,以做优做强骨干企业为重点,培育壮大中小企业为补充,高起点培育杂粮新品、中药品、畜产品、果蔬制品、酿品饮品、功能食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六大产业,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2.开展农业品牌创建行动。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立足特色优势,讲好品牌故事,构建“阳泉连翘茶”“阳泉压饼”“阳泉小米”“阳泉蜂蜜”“阳泉陈醋”等品牌为支撑的“阳泉味道”公用品牌。
3.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行动。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小农户对接“大市场”。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持续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新创建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10个。
4.开展农业科技示范转化行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展抗旱抗逆高产新品种试验示范,促进科学种粮,提高粮食单产。重点推广深松耕、玉米密植高产栽培、旱作集雨等十项粮食生产技术,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做好冬春农业技术培训,提升种子仓储检测能力建设水平。2021年建设10个种子示范点、10个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新业态新模式示范基地
5.开展农民高素质培训提升行动。全面启动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切实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训和技能评价颁证工作,鼓励一人多证、一专多能,培养复合型、“多面手”新型职业农民,实现“人人持证、技能社会”,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部门: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序号 | 所属单位名称 |
1 |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行政) |
2 | 阳泉市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中心 |
3 | 阳泉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
4 | 阳泉市畜牧技术服务中心 |
5 | 阳泉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6 | 阳泉市乡村产业振兴指导中心 |
7 | 阳泉市农村经济事务指导中心 |
8 | 阳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二、2021年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2467.37万元,比2020年减少6839.62万元,下降73.49%,主要原因是减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收入。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2467.37万元,比2020年减少6839.62万元,下降73.49%,主要原因是减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1.2021年基本支出1329.28万元,比2020年减少3.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事业单位划转其他部门管理。
2.2021年项目支出1138.09万元,比2020年增加164.2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全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蓄电池更换项目。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54.8万元,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市级配套资金。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2.5万元,比2020年增加4.75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下属事业单位车辆并入农业局。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比2020年减少0.6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比2020年增加5.4万元,机构改革下属事业单位车辆并入农业局。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6.68万元,与2020年预算185.78万元相比,增加10.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并入农业局本级。
(三)政府采购信息
2021年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全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蓄电池更换项目政府采购预算资金590.7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15辆价值186.27万元。
2.房屋情况:办公地址:阳泉市南大街197号,办公面积14119.54平方米。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财政批复本单位绩效目标的项目有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29.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54.8万元。
2.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财政批复本单位绩效目标的项目有9个884.59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市级配套资金154.8万元;全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蓄电池更换项目590.79万元;市蜜蜂良种繁育试验示范推广基地运行费5万元;精准脱贫工作经费50万元;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20万元;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项目9万元;动物疫病防控经费45万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费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资经费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5万元。目前都已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四、2021年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预算信息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其他运转类公用及特定目标类项目信息表(二级项目)
(11)其他运转类公用及特定目标类项目信息表(三级项目)
(12)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农业局本级预算公开附件.xlsx
农业局本级绩效表.xlsx
2021年阳泉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信息
专项资金名称: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全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蓄电池更换项目”专项资金
设立依据:阳泉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对2013年全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蓄电池进行更换情况的报告》(阳农委字〔2018〕159号)和阳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全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电池更换的相关事宜》(〔2019〕11号)。
项目概况:2019年12月―2020年12月,实施全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蓄电池更换项目。按照项目合同和实际情况,完成蓄电池更换11840块,太阳能板更换175块,灯具更换131套,支出资金571.39万元,聘请监理单位,按照合同,支付监理费用19.4万元。申请财政拨款590.79万元。
预算安排:全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蓄电池更换项目预算资金590.7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申报指南:根据市领导要求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12213盏太阳能路灯蓄电池更换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集中采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相关资质进行了认真的审查,依据评分高低,确定江苏博思维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确定阳泉市伟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
项目实施计划:第一期完成蓄电池更换10602块,回收蓄电池10602块。第二期检查维修部分完成蓄电池更换1238块,完成太阳能板更换175块,完成灯具更换13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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