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要求,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定周密的专项捕捞实施方案,切实执行好相关管理制度措施。要严格遴选作业渔船,对专项捕捞渔船进行公告,对作业渔船实施标识管理,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渔获物定点上岸、限额捕捞和科学观察员制度,实行渔船船位动态监控,安排执法船伴航执法,切实加强对专项捕捞渔船作业全过程的监管。
《通告》规定,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渔船,应当禁止其再出海从事专项捕捞生产,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发生群体性违规事件的地区,实行熔断机制,在未整改到位之前,禁止该地区所有渔船从事专项捕捞生产。
据悉,多年来,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只有海蜇单一品种实行专项捕捞。随着我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逐步完善和渔业管理能力提升,农业农村部开始逐步扩大专项捕捞范围,先后将丁香鱼、毛虾、口虾蛄等新增为专项捕捞品种,以更好地促进渔业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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