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请确认拟清除远洋渔船数据有关事项的通知》(农渔船港函〔2021〕7号)要求,我厅组织对部局纳入待清理远洋渔船数据范畴的远洋渔船做了进一步核查确认。此次拟清除远洋渔船数据共涉及我省5艘渔船,均已于2010年8月由原黄渤海区渔政局办理船网工具指标等注销手续,并报废拆解,属于不存在的渔船信息,拟在中国渔政指挥系统清除远洋渔船数据,现将拟清除远洋渔船数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3日-3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厅渔政处联系。
联系人:刘丽艳
电 话:0311-86256563
附件:拟清除远洋渔船数据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