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保护渔业资源与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普及渔业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开展渔业行政执法宣传活动。
近日,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分别在浑河流域市区段、新宾县红旗沟水库、清原县敖家堡乡农贸市场、清原县于家堡水库发放“渔业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1200余份,张贴“依法从事渔业生产、保护渔业资源”等宣传标语30余张,悬挂“严厉打击炸、毒、电鱼等违法行为,努力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等条幅30余条。
宣传的同时,执法人员积极与垂钓人员、健身锻炼群众沟通互动,探讨渔业行政执法中关于公正执法、政策宣传、打击违法行为的方式方法,从而增强市民懂法守法护法意识,为更好地保护渔业生态资源和开展渔业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