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等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委编委〔2019〕135号),撤销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上海市兽药饲料监督所)、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上海市渔政指挥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渔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4家事业单位建制,原核定的307名事业编制收回,计入本市事业编制机动数。组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经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同意,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拟向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4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特此公告。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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