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90号)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82号)要求,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1年中央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和农田建设补助项目资金计划11.96亿元。要求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聚焦奶牛、肉牛和滩羊、绿色食品等自治区重点产业的瓶颈问题,加强与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按照各项目任务清单,抓紧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做好项目工作总结及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确保中央财政支农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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