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12-03    作者:

  鲁农产业字〔2020〕28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渔业主管局:

  为打造镇域乡村产业发展平台,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山东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鲁政发〔2020〕1号)及《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创建行动的通知》(鲁农产业字〔2020〕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应达到以下条件:

  1.政府重视支持有力。县镇两级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布局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制定了镇域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支持力度大,在土地、财政、金融和人才等方面出台相应政策。

  2.主导产业基础牢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绿色发展成效突出,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合理,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有力,镇域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2亿元。

  3.融合发展初见成效。围绕主导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链长、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有成熟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1。

  4.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产业与当地发展基础、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发展功能定位准确,镇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

  5.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村集体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

  二、认定程序

  各市要按照推荐名额(附件1),认真组织遴选工作,超额推荐不予受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镇级申报。对照推荐条件,镇(乡、街道)人民政府认真填报《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申报表》(附件2),编写镇域农业产业发展情况(附件3),向县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二)县级审查。县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认真核实申报乡镇有关信息,择优推荐至市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

  (三)市级推荐。市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择优遴选形成推荐名单,以正式文件上报推荐函,并填报《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推荐汇总表》(附件3)。

  (四)省级认定。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认定发布名单。

  三、有关要求

  1.各市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创建条件,认真筛选、深入核实、择优推荐上报,确保推荐的镇(乡、街道)情况真实,示范带动作用突出。

  2.确定推荐名单时要向需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地区适当倾斜。对承担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的乡镇优先推荐。

  3.请各市于12月11日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申报表、镇域农业产业发展情况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汇编成册(1份)报送省农业农村厅(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408室),并发送电子版至sdcyh@shandong.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处 张同政0531-6786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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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0年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推荐名额

  ??????2.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申报表

  ??????3.**镇(乡、街道)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参考模板)

  ??????4.**市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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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3日


原文网址: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fwj/cyh_2298/202012/t20201203_3476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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