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多措并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来源:    时间:2020-11-26    作者:
乐山市及时传达贯彻全省“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培训会主要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多措并举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分解落实任务。按照省上要求,结合乐山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全市《关于贯彻落实<乐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对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9个大类3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明确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举措建立“任务清单”,压实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挂图作战制定“时间清单”,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验收的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组织专题培训。参照省上做法及时召开全市“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会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培训会,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安排部署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验收和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督查迎检工作;第二阶段由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验收相关指标进行解读,对厕所新(改)建、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相关技术进行培训,市乡村振兴办对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督查发现的问题和检查重点进行解读。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及相关部门按职责,针对《关于对照国务院大检查发现问题开展自查整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的76个问题、农业农村厅21个“1+5”工作调研督导组反馈问题,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对2020年上半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县际交叉检查发现的179个问题整改销号,限期抓好整改落实。同时,督促相关县(市、区)按要求完成下半年县际交叉检查县级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经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市乡村振兴办。四是严格督导考核。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乐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办法》,明确45项省、市级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督促各县(市、区)遵循不低于考核验收计分标准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由市乡村振兴办牵头,在11月15日前,统筹全市乡村振兴下半年工作督查、市级乡村振兴先进示范单位复核验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验收3项工作,明确将生猪、粮食、“四个优先”纳入乡村振兴先进示范创建内容。制定《乐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下半年县际交叉督查工作方案》,明确7个重点督查内容,组建县(市、区)督查组、市级督导组、市级交叉抽查咨询(质量控制)组,确保在省上督导验收前,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的交叉检查。
原文网址:http://nynct.sc.gov.cn/nynct/rjhjzz/2020/11/26/62f167c2ffb34e82ba0bb7f115b735a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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