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六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来源:    时间:2020-11-26    作者:

  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2017年全区河流断面中I-III类水质比例较2016年下降4.1%。

  二、责任单位

  各设区市党委、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

  三、整改情况

  整改期内,一是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14个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了《2018―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责任书》;二是在全区建立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进度跟踪制度和考核制度,每年推进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工作。三是推进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实施。2019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7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3.35%以上,大型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截止2020年10月底,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49%,超过国办意见提出的75%目标任务13.49个百分点;全区95.48%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有畜禽粪污全量化处理利用设施,超过国办意见提出的95%目标任务0.49个百分点。

  四、验收情况

  2020年11月19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霍拥军、张艺馨和廖荣组成验收组在青山路办公区1613办公室对标对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一一核查台账资料,验收组认为农业农村厅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六整改工作符合整改销号要求,同意申请销号备案。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1月27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771-5829769。


原文网址: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70862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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