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监管,保障和龙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11月24日,和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公安局对兽药饲料经营门店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兽药饲料包装、标签、说明书、质量合格证、生产日期、是否添加违禁药物,以及经营户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执法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向饲料兽药经营门店负责人详细讲解了兽药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的危害性,并督促经营户要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切实做到标识模糊不清或者脱落的不售,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封条严重损坏的不售,超出有效期限的不售。
此次共检查饲料兽药经营门店5家,没有发现添加违禁物生产饲料行为,无经营过期兽药、假劣药品等情况。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