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农业农村部获悉,营口市农业农村局获颁“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牌匾,成为辽宁省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农业执法改革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执法机构成立、人员划转、挂牌运行、集中办公等任务。同时,注重效能,不断提升执法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伏季休渔管理制度。伏季休渔期间,累计抓扣违规渔船132艘,海上收缴网具3万余块,沿岸滩涂清网4256块,清理沿线464海里。二是扎实开展农业安全检查工作。突出做好种植业、农机、畜牧、渔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共督查检查300余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农业安全生产事故。三是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全省率先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发放合格证1284张;检查种子企业23家,经营门店405家;检查农资销售企业116家;检查运输生猪及其产品车辆108余车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营口市连续5年被省评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优胜单位”,大石桥市被评为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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