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和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0-11-13    作者: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目前招聘笔试及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范围

  笔试入围且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

  结构化面试:2020年10月31日(周六)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

  (二)面试地点:

  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8号,面试岗位1001、1002、1003、1004、1005、1007、1008、1009、1010、1014、1015、1016、1017、1018、1019、1021)

  乘车路线:乘坐公交车68、7、35、528A路在区人民医院站下车往北走100米即到;乘931、36路在龙泉街站下车往南走200米即到。

  2.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医路193号,面试岗位1023、1024)

  乘车路线:乘坐BRT2号线师范大学站下车向西步行200米即到;乘坐535、913医学院站(老年病医院对面)下车向东步行300米即到。

  三、有关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于10月28日-10月30日10:30-13:00时到新华南路40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907室领取《面试通知单》,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面试人员注意:一是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获取“健康通行码”,并持续关注“健康通行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健康通行码”为非绿码的人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二是请参加面试人员近期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三是如有被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需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同意后,参加面试;四是参加面试人员应自觉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地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8551027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10月22日

  

  


原文网址: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010/ded9a92704714291810ca9e752ae5e4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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