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验收工作推进视频会,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潘旭春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验收工作,抓紧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冬季战役,确保高质量完成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验收工作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检验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手段,是研究谋划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市地、县(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验收工作的重大意义;科学指导,规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验收管理工作;强化措施,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验收工作质量。要准确把握验收内容,严格把控验收标准,严格履行验收程序,严控验收时间节点,确保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农业农村部检查,确保按时向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村庄清洁行动“四清两改”任务,采取“六个结合”措施,突出冬季特点,广泛发动农牧民群众,健全长效机制,打好村庄清洁行动冬季战役,持续保持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同时,要求各地要提前谋划好“十四五”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拉萨、山南、林芝三市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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