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探索建全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各项法制制度,积极为各执法科室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1.明确责任主体,压实执法责任。按照农业部《农业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规范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涉及的行政处罚173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检查17项权力清单进行公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程序,积极探索制定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认真执行。
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对所涉及的26部法律、法规、规章中含有的行政处罚事项制定了自由裁量基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消除行政执法中的模糊条款,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多次,通过网络平台、各科室组织学习及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确保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执法事项,严格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目前,市队农业违法案件办案数量在全省位居前列,农业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无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现象,相对人认可度高,群众满意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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