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水生野生动物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总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方式: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实地开展执法检查
二、抽查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
三、抽查范围:以保定、石家庄地区的鳄鱼、大鲵、鲟鱼等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企业为重点,随机抽取4家,确定最终名单。
四、执法人员选派: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队开展检查。如遇特殊情况,报总队领导批准后更换。
五、检查事项:主要检查动物种类、数量,检查有关证件或专用标示等。
六、检查结果:抽查检查结果将录入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移交市县执法机构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省渔政执法总队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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