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退捕渔民农业农村领域就业帮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发挥农业农村领域就地就近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作用,切实做好长江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工作。
《意见》指出,地方各级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要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筹领导下,立足农业农村领域,统筹各类保障扶持政策,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在农业农村领域有明确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长江退捕渔民实施就业帮扶。要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通过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支持创业和公益岗位安置等多方式多途径,千方百计增加退捕渔民就地就近就业机会。
《意见》要求,要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帮扶对象动态台账和帮扶主体动态台账,精准确定帮扶对象,科学评估吸纳能力,做好供需信息对接。要积极发展乡村产业,通过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二三产业,拓宽退捕渔民就业渠道。要促进就业创业,加快落实相关奖补政策,提高有关企业和组织吸纳退捕渔民就业积极性,支持有意愿的退捕渔民到沿海地区从事海洋渔业捕捞工作,统筹利用现有平台载体支持渔民自主创业,开发护渔员岗位,加强兜底保障。要强化支撑保障,统筹各项扶持政策,强化就业培训,实行包村联户,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信息调度,确保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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