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二支队按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双随机”有关规定,顺利完成辖区国家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按照责任分工,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主要程序与方法》相关要求,对检测承担单位随机选择的抽样对象进行了现场抽检,抽检采取现场捕捞、现场采样、现场封存的方法采集样品。抽检中,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抽样过程全程录像,切实全面记录抽检要素。同时,积极向水产养殖从业者宣传国家和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抽检的相关要求,要求其合法养殖,严格用药,增强了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提升了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此次共抽取样品29个,其中大菱鲆样品13个,对虾样品16个。(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二支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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