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阳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辽阳市农业农村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协调,积极开展推行“三项制度”工作。
一是下发了《关于印发落实“三项制度”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农发〔2020〕133号),对我局开展“三项制度”工作做了全面细致的安排和要求。
二是制定了《辽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为深入推进执法公示制度常态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建设法治农业,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制定了《辽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以坚持合法、全面、客观、公正、及时为原则。执法人员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阶段不同,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对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确保在程序启动、调查询问、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按要求进行文字记录,需要音像记录的能够包含图片、录像等音像记录资料,体现出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成效,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是制定了《辽阳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相关执法活动中,依法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法制审核小组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法制审核小组由局科教和政研科牵头,人员构成包括法律顾问、相关科室和相关领域专家等。规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范围、承办机构在送审时应当提交的材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等做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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