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和2017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复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9-25    作者:

  闽农综〔2020〕97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林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闽政办〔2017〕90号)和《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闽农绿〔2017〕20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同时开展到期的2017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从我省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食用菌、粮油、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中,评定“2020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2020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到期的2017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主体自愿申请复评认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及申报产品品牌应符合《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新申报的请填写《2020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书》(附件1)或《2020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申报书》(附件2),申请复评的请填写《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复评申报书》(附件3)或《福建名牌农产品复评申报书》(附件4),并提供相关文字和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申报书格式可从福建农业信息网下载)。

  (二)申报程序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林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推荐名额(附件5)及到期的2017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名单(附件6),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申报,积极引导到期的品牌主体申请复评认定,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把关。审查通过的签署推荐意见,将申报材料与推荐汇总表(附件7)纸质件以及电子文档于2020年10月8日前分别报送到省农业农村厅或省林业局或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级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专家初评,新申报品牌按照附件8名额推荐。初评结果名单请于2020年11月7日前报送省品评办,由省品评办汇总进行统一公示、评审。

  四、联系方式

  (一)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单位: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联系人:罗维禄

  联系电话:0591-87878202

  Email:873695908@qq.com

  (二)省林业局

  联系单位:改革发展处

  联系人:伍清亮

  联系电话:0591-88608099

  Email:lytcyc@126.com

  (三)省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单位:渔业与质量监督处

  联系人:于

  联系电话:0591-87873731

  Email:fjfqs@163.com

   

  附件: 1.2020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书

      2.2020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申报书

      3.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复评申报书

      4.福建名牌农产品复评申报书

      5.2020年度评选福建著名农业品牌申报名额分配表

      6.2017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名单

      7.著名农业品牌推荐汇总表

      8.2020年度评选福建著名农业品牌名额分配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网址:http://nynct.fujian.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nyyw/202009/t20200901_53784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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