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按照市政府审改办《关于印发〈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0〕2号)要求,现将《北京市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书文本》《北京市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告知承诺书文本》《北京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告知承诺书文本》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7日
(联系人:张猛;联系电话:82031955)
附件1: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告知承诺书文本》《北京市生鲜乳准运证明 核发告知承诺书文本》《北京市兽药经营 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告知承诺书文本》的通知.pdf
附件2:《北京市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书文本》.doc
附件3:《北京市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告知承诺书文本》.doc
附件4:《北京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告知承诺书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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