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重点贫困农场脱贫认定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857号)印发以后,省、州、县三级和农场按照省负总责、市(州)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四川省贫困农场脱贫认定工作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脱贫核查评审和认定工作。经农场自评、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查初评、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查复评,以及省贫困农场脱贫认定工作组对脱贫认定申请材料的严格审核和对农场的实地考核,茂县国营凤毛坪园艺场达到脱贫认定标准,拟认定其退出贫困。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贫困农场脱贫认定工作组书面反映。
电话:028-85505213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四川省贫困农场脱贫认定工作组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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