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行复〔2020〕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来源:    时间:2020-08-11    作者:

  行政复议决定书编号:粤农农行复〔2020〕5号

  申请人:叶某某、吴某某

  被申请人: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申请时间:2020年5月18日

  案由: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东农农公开〔2020〕46号)

  复议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东农农公开〔2020〕46号信息公开答复;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作出答复。

  复议决定:维持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5月11日作出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东农农公开〔2020〕46号)

  复议决定作出时间:202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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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网址: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062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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