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管理、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是市场准入把关的承接载体,将贯穿农产品从田头到市场的全程监管链条。为进一步推动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按照《辽宁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要求今年盘锦市要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这三大主体率先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一、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做好我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盘锦市实际,制定了《盘锦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施方案》。
二、压实责任,启动盘锦市合格证工作。7月1日盘锦市召开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启动仪式暨培训会议。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分管领导及种植、畜牧、水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负责人,市、县、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种植、畜牧、水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启动仪式。
三、深入宣传,建立监管主体名录。会后县、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分别制定了县区合格证方案,动员部署,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各县区陆续建立生产主体名录、对生产主体进行入户宣传、对所辖镇街进行培训指导,印制合格证样式。截止目前盘锦市试行合格证生产主体111家,其中农产品生产企业60家、合作社39家、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12家;蔬菜21家、水果9家、畜禽30家、禽蛋6家、水产品45家。悬挂宣传条幅21处,发放《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问答》、《兽药安全使用》等六类宣传单700份。县区对镇街、镇街对生产主体和区对生产主体进行了集中培训。共计开展培训36场次,培训1024人次。由于农产品季节影响较大,目前水果和水产品合格证的开具时间延后。
四、强化监督,规范管理。7月78日-7月30日,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对四个县区合格证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以后工作主要围绕开展日常巡查监督、宣传、培训、生产名录完善,合格证开具的监管等方面,并定期对生产经营主体开具和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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