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海关:
今年以来,沙漠蝗灾害在东非、西南亚罕见暴发,对当地粮食及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危害,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和国家林草局印发了《关于<沙漠蝗及国内蝗虫监测防控预案>的通知》(农农发〔2020〕2号),对全国蝗虫防控工作作出安排。
为贯彻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沙漠蝗及国内蝗虫监测防控预案》,严防境外沙漠蝗入侵、做好区内内蝗虫防治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乌鲁木齐海关、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沙漠蝗及区内蝗虫监测防控预案》,经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乌鲁木齐海关 自治区林业与草原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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