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齐扎拉主持召开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及民法典有关重要论述,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起草情况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2021―2025)》编制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
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姜杰,自治区副主席孟晓林、张洪波出席。
齐扎拉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及民法典有关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鲜明态度,为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区党委工作要求,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行使权力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当前和“八五”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及时做好地方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
齐扎拉指出,把西藏建设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的典范,是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各族人民的殷切期望;把西藏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的奋斗目标。《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工作安排,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扎实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齐扎拉要求,要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快“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电子执照等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机衔接多元化化解机制,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主动沟通汇报、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主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作学习、遵守、维护法律的表率。要狠抓督促考核,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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