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川农业〔2014〕80号)要求,2020年7月15日,厅合经处、农经总站召开省级示范社评定和监测工作专题讨论会。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09年到2018年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初步监测情况和第十二批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初步评定情况,参会单位根据职能职责相继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会议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对农民合作社的监测和评定要严把评审条件,树立示范样板,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应取消评定和示范社资格。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