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关于2020年第一批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桂农厅发〔2020〕94号)
来源:    时间:2020-07-23    作者: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农药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36号)要求,截至2020年6月22日,自治区本级及全区14个市农业农村局合计上报第一批次抽查农药样品36个,涉及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3 家农药生产企业、25家经营单位。现将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及主要问题

  本次共抽查农药样品36个,其中合格样品33个,合格率91.7%;不合格样品3个,不合格率8.3%,其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1个,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的2个(详见附件)。

  二、主要问题

  从监督抽查情况看,质量不合格产品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标签标明的有效成分不足。标签标明的有效成分(或其中一种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1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33.3%,属于假农药。

  (二)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抽查的产品中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的有2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66.7%,属于假农药。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核查不合格产品。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部门要组织开展核查,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根据销售台账记录回收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

  (二)责令下架假劣农药产品。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假劣农药产品,追踪产品来源,查明其物流信息、资金往来证据等。

  (三)严厉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各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部门要认真抓好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工作。对违规经营假劣农药经营单位,要严格依法立案查处。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涉嫌违规生产的,要及时组织整改或依法立案查处,并加强日常监管。

  请各市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7月20日前报送有关监督检查、调查处理情况。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药管理处联系人:李节法,联系电话:0771-2182752,电子邮箱:gxnytzzyc@163.com;自治区农药检定所联系人:胡明钰,联系电话:0771-5864708,电子邮箱:gxnyjd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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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20年广西第一批农药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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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6月28日

  


原文网址: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57577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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