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兴安县农业农村局坚持疫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两手抓,要求农业执法人员加强蔬菜、肉类、禽蛋等食用农产品入市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做好畜禽检验检疫及水生野生动物交易执法工作。
6月24日,兴安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带领农业执法人员深入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市场等重点行业、场所进行现场核查,仔细核查了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进货渠道、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的产地信息,现场抽检蔬菜样品60份。执法人员要求,严禁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水产品;严格要求食品经营者不得采购、经营、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如发现非法交易行为,将定格处罚、从重从严打击。
下一阶段,该局将着重从两个方面推进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辖区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心。;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社会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形成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崇尚健康生活的良好风气。
现场核查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