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种子总站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国家级和省级优质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7-23    作者:

  闽种站〔2020〕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和省级优质稻新品种展示工作,现将《2020年福建省国家级和省级优质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附件:2020年福建省国家级和省级优质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实施方案

   

   

  福建省种子总站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2020年福建省国家级和省级优质稻

  新品种展示评价实施方案

   

  一、承担单位

  2020年我省国家级、省级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承担单位为沙县种子站、顺昌县种子管理站和上杭县种子管理站;省级优质稻品种品质鉴评样品种植承担单位为泉州市农科所。承担单位联系方式见表1。

  二、展示品种

  国家级、省级优质稻展示品种145个,分3个展示区,其中种业创新工程水稻联合育种攻关成果展示区59个品种,引种备案优质稻品种展示区21个品种,特种稻品种展示区19个品种;省级优质稻品种品质鉴评样品种植品种46个。具体展示品种名称和供种单位见表2~表5。

  三、种植与供种要求

  参加省级优质稻品质鉴评品种安排在德化县作早中稻种植,计划3月中旬播种,各供种单位已于3月10日前将种子寄到承担单位泉州市农科所;沙县、顺昌、上杭三个点的展示品种均安排作烟后稻种植,计划6月上旬播种。田间布局要求分区种植,其中种业创新工程水稻联合育种攻关成果展示区品种要求按主持单位分区排列种植,每个展示品种种植0.3-0.5亩,由于展示的优质稻品种包含不同的熟期类型,各展示点应根据品种熟期分组种植,并适当调整播种期,如熟期早的品种迟播一点或熟期迟的品种早播一点,确保展示品种成熟期相对一致,便于现场考察观摩。沙县、顺昌、上杭三个点展示的优质稻品种要求各供种单位于4月30日之前将种子用快件寄达各展示点,其中每个品种供种数量根据种植面积和用种量自行测算。

  四、标牌设置

  展示点要做好进行标牌明示工作,在田间醒目处树立大标示牌,标明展示主要内容;在展示田里树立品种小标示牌,标明品种名称、供种单位等。国家级展示要按照国家水稻新品种展示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标示牌的设置工作。

  五、宣传考察

  省站将组织有关专家、种子企业负责人、种粮大户等对展示优质稻品种进行现场考察观摩,展示点所在市(县)种子管理站也要召开各种形式的现场考察观摩活动,扩大优质稻品种宣传。初步计划9月下旬在沙县召开全省优质稻品种现场考察观摩暨优质稻品种品质现场鉴评会。

  六、评价总结

  各展示县要及时做好展示品种主要性状田间调查记载(表6)、现场测产验收与年终总结工作,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年终品种展示评价报告总结、田间照片等材料上报省种子总站,国家级优质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工作总结同时报送全国农技中心区试处。


原文网址:http://nynct.fujian.gov.cn/ztzl/xdzy/tzgg_6125/202003/t20200323_52208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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