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7-23    作者: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提出明确要求。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面向群众,深入基层,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热潮,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为全方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学习宣传《民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宣传好《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三)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法治精神。全面系统学习宣传总则编和各分编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活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民法典》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对《民法典》进行系统、全面解读。要结合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六稳”“六保”要求,采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讲授与原文颂读相结合、线下学习与线上学习相结合、条文讲授与案例剖析相结合等形式,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二)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乡村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要,因地制宜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将《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融入到农业立法、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全过程,充分利用立法调研、审批服务、农业执法过程,结合党支部三级联创、农业农村业务工作开展《民法典》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农民丰收节”以及农业农村专题宣传活动等,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通过举办宣传活动、设置宣传专栏,组织观看《民法典》学习公开课视频、张贴《民法典》宣传挂图、分发宣传资料,走村入户“点对点”“面对面”精准普法等举措,使《民法典》走到基层,走到群众身边,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因人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 

    (三)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网络活动。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具有形式丰富、互动性强、渠道广泛、覆盖率高等优势,构建新媒体《民法典》宣传新格局。利用农业农村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载体,通过视频、动漫、微电影、H5、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及时推送通俗易懂、群众易于学习掌握的《民法典》宣传内容,全方位、立体化阐释《民法典》。充分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等公共设施,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努力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挖掘总结一批不同服务对象和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与《民法典》相关的农村集体产权、土地承包、宅基地等问题的典型案例,广泛应用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深入宣传报道各地开展宣传《民法典》、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具体成效,推出一批依照《民法典》履行职责、为《民法典》实施作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创作宣传推送一批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戏曲、小品、故事等作品微视频,不断扩大《民法典》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形成浓厚的宣传态势。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牢牢把握《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让《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精心组织实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纳入本单位工作大局中统筹考虑,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 

    (三)增强宣传实效。要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以生动鲜活的案例、事例和语言,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新媒体普法,注重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民法典》蕴含的法治精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提高《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厅各处室、各单位要将《民法典》宣传与“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有机结合,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并及时总结宣传工作情况,提炼典型经验做法,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fjnyfgc@163.com)。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14日
原文网址:http://nynct.fujian.gov.cn/ztzl/nyfzxc/202007/t20200715_53234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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