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的通知》,提出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全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报检疫率100%、检疫合格电子出证率100%的工作目标,并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要健全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完善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加强苗种检疫执法监督。要积极整合资源、加大支持,全力保障本辖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实施。要依法建立健全各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保障监测经费,对重点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实现全面覆盖。要不断提升相关实验室检测能力,争取各级财政经费和项目,支持基层实验室增配设施设备和加强人员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实验室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提高检测规范性和准确性。要探索建立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备案制度以及动态监控系统,跟踪其生产、购苗、发病、销售和运输等情况,实现全过程监管。
据悉,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是《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章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2019年,农业农村部指导24个省(区、市)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产地制度,从苗种源头防控重大水生动物疫病,保障水生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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